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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班导生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有效加强我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低年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学习、生活指导,特制定“班导生”工作制度。
一、选拔工作
(一)选拔对象:大二及以上年级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秀。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甘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
3、熟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表达能力。
4、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党员、学生干部。
二、工作职责
(一)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业适应及发展规划指导工作。
(二)帮助班级确立班集体及个人发展目标,制定班级建设计划,积极参与学校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创建优良班风。
(三)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风建设,参与新生班级的晨读晚修,督促新生按时上课,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帮助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
(四)及时了解掌握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班级学生中存在的学业适应、人际交往、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困惑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反映给辅导员并协助解决。
(五)加强班级的党团建设,协助辅导员指导班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党团活动,增强班集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创造实践锻炼机会,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六)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了解并熟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班级考勤、文明宿舍创建、评优助困等班级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班干部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集体活动,引导班级学生遵守组织纪律,自觉维护班集体荣誉,树立良好的班级形象。
(八)促进班级专业特色建设,结合专业特点并联系学生实际,主动联系并邀请任课老师和高年级优秀学生,开展师生座谈会、专业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增强学生的专业学习信心。
(九)协助辅导员做好班委的选拔培养,定期召开班委会,检查监督班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协助班委解决班级存在的问题。
(十)紧密联系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经常走访学生宿舍、参加班会,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学生所思所想,提供帮助和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班导生任职期间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求,对学生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地做好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协助辅导员处理班级事务要公正、公平、公开,对待学生问题不敷衍,遇到紧急事件及时报告。
(三)担任班导生期间,要有工作计划和记录,做好每学期的工作总结。
四、管理与考核
(一)班导生任期为一年。
(二)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对班导生进行选拔培训和考评管理,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对班导生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和表彰推广。
(三)每个班级配备班导生1-2名,每学年第二学期末,二级学院党总支按照班导生的选拔条件选聘班导生,进行系统的培训,并报学生工作(部)处登记备案。
(四)班导生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二级学院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班导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各二级学院每学年应对班导生至少集中培训1次。
(五)在聘期内违背班导生的基本条件不能成为学生的表率,或者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不良影响,二级学院党总支应取消其班导生资格。
(六)二级学院党总支要要建立班导生工作档案,对班导生工作进行记录,应将班导生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深入班级帮助学生干部开展班级工作、与学生及时沟通、及时向辅导员、二级学院反映班级状况等其它工作方面成绩作为班导生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班导生任期满一年后,应根据班导生工作职责要求,总结一学年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工作总结,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班导生的考核工作,各二级学院按考核结果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优秀班导生”人选,比例为本学院班导生人数的30%。
(八)学生工作(部)处在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审核评议并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班导生”人选,学校审核后,授予校“优秀班导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元,并在全校宣传校“优秀班导生”的先进事迹,推广校“优秀班导生”的工作经验。
(九)校级“优秀班导生”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对本院优秀班导生先进事迹及工作经验的宣传推广,并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解释。
